——地方多部门勾结开发商以破产为由非法侵占合法购房者房产
近日,CCTV315维权服务中心接到来自浙江桐庐多位购房者的联名法律新闻曝光求助, 两级审判机构审理不公,将他们购房人(廖文武、王建华、陈爱凤、杨凯等)辛辛苦苦攒钱全款购买并办理了预告登记的房屋确认为破产债产,然后,又将一套房屋价款之外的其他款项均认定为普通债权。导致他们每个人背负近千万元的债务。这是将他们往死里逼啊!相关证据如下:
1、合法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
记者夤辉经过长达1个多月的实地走访调查,浙江省桐庐县地方审判机构民庭负责人周建民、陈旎、吴海祥、郑霞等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请上级主管部门务必以百姓利益为重,彻底从根上拔掉这些长期专门以权侵占百姓合法资产为目的的官场窝腐毒瘤,早日追回百姓的合法资产!
以下是桐庐县审判机构和杭州市中级审判机构妄裁的判决书证据:
2013年3月、4月份他们与浙江中置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以每平方米12000元左右的价格支付全款购买16套商品房(其中廖武5套,王建华5套,陈爱凤4套,杨凯4套),总计3100多万元。 中置公司开具了发票,除个别房屋因中置公司失误(开具的发票数额与购房合同数额不致,相差不到一元)导致无法办理预告登记之外,绝大部分房屋均于2014年9月办理了商品房的预告登记,取得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2017年初得到通知,桐庐县人民审判机构审判机构已2017年1月16日裁定中置公司破产。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有七十多名警察在现场,不让债权人提问和发言,公然逼迫债权人同意其制定的方案。但他们认为所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而不属于破产财产,于是向桐庐县审判机构起诉,要求确认他们所购买的房屋不属于破产财产。但是在庭长周建民等的授意下,陈旎法官在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将他们所购买的房屋认定为破产财产。二审杭州中级审判机构直接维持原判决。
之后,管理工作人又将他们申报的大部分债权认定为普通债权。他们起诉后,桐庐县审判机构法官吴海祥、郑霞又直接驳回起诉。至此,将辛辛苦苦全款购买并办理了预告登记的房屋确认为破产债产,将大部分款项认定为普通债权。导致他们身负贷款,寝食不安!恳请上级机关为他们做主,还他们公道!
购房人:廖文武 (330124196901053338)
王建华 (330 122195409103519)
陈爱凤 (330122196605243126)
杨 凯 (330122198907252537)
2019年11月2日
来源:https://www.douban.com/note/74472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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