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给予租金补贴。可申请每年最高6000元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3.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贷款额度20万元至300万元。可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或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4.对获得市级优秀项目5万元至20万元资助的,区财政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对获得区级或以上创业大赛前三名(或相当奖级)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至20万元。
申报对象: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申请渠道:区人社部门
《南海区港澳台及留学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及基地扶持办法(试行)》
扶持内容:1、进驻南海青创园的团队、企业或个人可享受场地免租或2年租金补贴优惠;
2.港澳台青年500元/月租房补贴;3.免费或折扣游览南海旅游景区或其他商家优惠。
申报对象:18-50周岁,持有港、澳、台身份证人士或海外本科以上学历的内地留学生
申请渠道:青创基地
《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办法》(修订中)
扶持内容:1.创办企业配套奖励最高500万元; 2.生活津贴最高108万元/3年;
3.参加学术会议最高5万元/次; 4.发表论文最高1万元/次;
5.学历提升最高3万元; 6.技能晋升最高1万元;
7.原籍人才回归资助最高1.2万元; 8.特别引才奖励最高10万元/年
9.博士进企业奖励最高6000元/人; 10.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最高10万元。
申报对象:一至七类人才及特色人才
申请渠道: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南海子平台
《佛山市南海区博士后管理工作办法》南府办〔2016〕46号
扶持内容:1.对新设立的工作站给予一次性60万元的建站启动资金;新设立的分站和基地,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启动经费。分站
(基地)经批准设立工作站后,按工作站的标准补齐差额部分45万元。2.工作站(分站、基地)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每年给予设站单位10万元的科研经费。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可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每月2000元和住房补贴每月2000元。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其配偶可享受生活补贴每月1500 元,发放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5.在我区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基地)出站后留我区单位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合同的,分5年共给予10万元的安家费。6.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可随博士后研究人员一起流动,
并可享受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同等待遇。
申报对象:企事业单位、博士后进站博士
申请渠道:向区人社局申请
《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安居办法》(修订中)
扶持内容:1.一至五类人才可分别申请总额不高于800 万元、300 万元、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五年发放;
2.六至七类人才,可分别享受人每月1200元、500元的租房补贴,累计可申请3年。
申报对象:一至七类人才
申请渠道: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南海子平台
《佛山市南海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港澳人才在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创新创业的交通补贴暂行办法》南府〔2019〕45号
扶持内容:乘搭高铁往返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的,每往返一次,最高可获320元补贴,每人每月最高可获补贴10000元。
申报对象:在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桂城街道、狮山镇和大沥镇)创业就业,
年满 18 周岁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身份证并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的港澳人才。
申请渠道: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南海子平台
《关于实施南海“住友券”的工作办法(试行)》
扶持内容:1.为大学生提供短期住宿优惠和一对一政策咨询、就业推荐等配套服务
2.根据不同户籍、就读高校属地情况,可获2天-7天、100元/人/天的“住友券”,每人每年可申领1次。
申报对象:到南海实习、求职、创业的大专及以上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1年内的大学生。
申请渠道:通过“南海青年”公众号线上申请,线下提供服务。
《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医疗健康服务暂行办法》南府办〔2018〕5号
扶持内容:1.提供最高7.2万元/3年的医疗补贴;
2.在区内公立医院享受电话预约就诊,健康咨询,医务接待,协助办理缴费、取药、出入院手续等全程服务;及三年(每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
申报对象:一至四类人才
申请渠道:优粤佛山卡南海子平台
《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南教〔2012〕13号
扶持内容: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
申报对象: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申请渠道:每年3月25日之前,企业向镇(街道)教育局申请。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