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工作实施细则》佛人社〔2018〕325号
扶持内容: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安家补贴
申报对象:全职新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
申请渠道:佛山人才网
《佛山市新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贴工作实施细则》佛人社〔2018〕324号
扶持内容: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安家补贴
申报对象:全职新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申请渠道:佛山人才网
《佛山市新引进博士博士后、进站博士后和新建博士后载体扶持工作实施细则》佛人社〔2018〕211号
扶持内容:1.博士和博士后每人20万元和30万元安家补贴,对国(境)外全职新引进博士和博士后额外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2.进站博士后18万元/年生活补贴,配偶待业3000元/月的生活补贴,资助不超过2年; 3.新进站博士后项目一次性20万元科研经费;4.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佛山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等, 一次性给予建站单位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建站补贴。
申报对象:全职新引进博士和博士后
申请渠道:佛山人才网
《佛山市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佛人社〔2018〕210号
扶持内容:硕士学位人才750元/月,本科学历500元/月,最长36个月
申报对象:全职新引进硕士、本科生
申请渠道:佛山人才网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29号
扶持内容:1.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A、B、C、D、E类科技创新团队给予最高20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600万元、300
万元市财政专项经费资助。 2.科技创新团队资助,除市财政投入资金外,各区人民政府应按照不少于市财政支持专项经费额度1:1的比例配套提供财政资金。
申报对象:创新创业团队
申请渠道:佛山市科技局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佛山中国科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化创新团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科〔2018〕178 号
扶持内容:1.对评定为A 、B 、C类团队给予最高 1000 万元、750 万元、500 万元的启动资金,各落户区人民政府按照不少于
本专项经费额度 1:1 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 2.对评定为 A、B、C 类的团队,落户所在区镇分别给予承载单位办公场地(A 类不超过3000 平方米、B 类不超过 2500 平方米、C 类不超过 2000 平方米)和人才公寓(数量不超过核心成员总数)24 个月全额租金补贴及 36 个月半额租金补贴。
申报对象:创新创业团队
申请渠道:佛山中国科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
佛山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佛财法〔2019〕24 号
扶持内容:在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佛山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
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申报对象: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申请渠道: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
《佛山市南海区人才认定评定办法》(修订中)
扶持内容:1.将人才分为一至七类人才和特色人才;
2.人才通过直接认定、专业评审、企业自主认定等三种方式产生。3.经认定评定的人才可享受优粤佛山卡提供的相应优惠便利服务,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南海区相关配套扶持政策。
申报对象:在南海区就业、创业的人才(含外籍和境外人才)
申请渠道: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南海子平台
《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奖励办法》(第二次修订)南府〔2018〕4号
扶持内容:1.“天佑之星”项目最高可获得5000万元启动资金扶持;
2. 对评定的A、B、C类团队,分别给予承载单位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项目启动扶持资金。3.对被评定为A、B、C类的团队,分别给予承载单位36个月的办公场地和人才公寓租金补贴。 4.对优秀团队奖励:
(1)租金补贴:实际租金额的50%,36个月一共不超100万元。(2)固定资产投资补贴:按照其后续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对象:创新创业团队
申请渠道: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南府〔2016〕5号
扶持内容:1.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 5000元的创业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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