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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案后独董如何“安放”?(3)

时间: 2021-12-25 12:55 作者:浙江新闻 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

“从独董制度本身的出发点考虑,确实上市公司运作在实际上有错位的地方。”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陆群威表示,独董参与公司业务经营的深度很有限,除了给予公司在自身专业层面的一定意见外,想要发现公司业务造假、财务数据造假、信息披露虚假等问题难度太大。

以1940年美国颁布《投资公司法》为标志,独董制度自诞生之日起,在成熟资本市场中便一直是维护“多数人利益”的重要存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田轩认为,公司治理很重要的两个方面,一是靠监督,二是激励。

所谓内部的监督机制就是董事会。这就对独董们产生了较高的要求:以自身的高度勤勉尽责,形成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内部控制的制衡,实现用脚投票与用手投票相互协同的股权制衡机制。

田轩认为,尽管走过了20年的探索之路,“勤勉尽责”这四个字,对于中国的独董制度来说尚存在差距。“与国外运行独董制度的环境有所不同,由于缺乏独立的选拔、运行机制以及有效的激励和保护机制,我国的独董长期以来都处于既不‘独立’也不‘懂事’的尴尬境地。”

如何看待离职潮?

应借机反思,厘清责任边界

杨兆全认为,康美案给整个社会好好地上了一课,独董本身一定要严格按照职务职责来履行相关责任。“康美案引发了独董离职潮,其实,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杨兆全说:“有些很知名的专家,在自己的领域业务能力很强,他们怀揣着当顾问的心态来上市公司当独董,开会签字拿钱,看到康美案判决,会觉得风险太大,这类人往往本职工作也很忙,的确没有时间认真履行独董职责,这类人在独董队伍中占比也很大。他们因此离职,我觉得是个好事情。”

在杨兆全看来,还有一部分人担任独董之后认真履职,但是康美案判决后担心自己即使认真做独董了,依然不能够完全避免责任。责任界限不清楚,给这些人带来很大心理压力,独董薪酬普遍又不高,所以选择离职。

“独董离职潮发生后,我们也正好借机去反思一下,关于独董机制,未来应该怎么走。”刘俊海认为,“我觉得有三个问题需要思考。首先,独董在公司的角色是什么?其次,独董为了自我保护该掌握哪些基本功?第三,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和控股股东,实控人应该如何善待独董?”

“康美案广州中院一审判决独董承担10%的连带责任,导致独董们感受到了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巨大风险。大批独董离职,这一现象的本质原因还是独董制度本身是舶来品,目前既没有解决独董的权责相匹配问题,也没有解决独董勤勉履职的认定标准问题。”陆群威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动辄上亿元连带赔偿责任,使得独董的职位风险骤然突显。而高风险背后,对应着的并非高回报。

肖飒告诉记者,关于独董的薪酬,没有明确规定,从现有上市公司的实践看,差距很大,高的超100万,低的不到5000元,甚至有过只有1300元的案例。

“实际就是主要以市场行情为准。至于是否要有个明确规范,必须考虑公司本身所处地理位置、行业、业绩等,同时要考虑可操作性。至于是否能保持独董的独立性,非单一的薪酬可以解决,应有更多的制度保障。”肖飒表示。

如何提升履职效果?

“追责”之外,需要权、责、利生态全面重塑

田轩认为,此次康美案对独董的处罚,再次唤醒了市场对于独董责任的重视。但如果不能从整体上解决制度的问题,而一味聚焦于苛责和处罚,恐怕会陷入“无人敢为独董”的又一轮恶性循环。因此,相比于“追责”更重要的是,通过对独董制度权、责、利生态的全面重塑,解决中国独董制度的困境。

首先是重塑独董的独立性。田轩以美国上市公司举例,大部分独董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而是通过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遴选,从根本上建立了“独立”的根基。

其次是责任与保护并存。田轩建议,可以从规避风险的角度为独董勤勉履职提供更多的保障,如通过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独董险”,运用市场逻辑,在构筑独立第三方独董市场化评价体系的同时,促进独董职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独董勤勉尽职的能力。此外还可以建立声誉评价体系,建立独董市场负面清单和准入制度。

“要提升独董的履职效果,关键还是抓住独董本身的职能特点,其职能首要是监督,然后才是参与决策,参与决策本身也是监督。”陆群威认为。

此前,陆群威曾在ST北文选举财务总监时投过弃权票,他认为,独董应该承担的是与监督职能相对应的责任。比如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股东占款等事项应当承担高度注意义务,而对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决策内容仅需承担一般注意义务。责任认定也不能将董事会集体决策中独董投票与其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直接画等号,否则独董就只能全部投反对票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免责。

陆群威认为,应当进一步明确独董的首要职责是为了监督上市公司的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目前,独董的制度安排所起到作用确实与市场预期有不小的差距。”肖飒认为,当前需要重塑独董的独立性,改革涉及核心利益的薪酬等。对于如何提升独董履职效果,可以从立法与选任机制等几个方面着手,包括建立健全独董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制定《独立董事法》,对独董的权力、责任、义务、人员来源、组织方式、薪酬安排等予以明确规定。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阎侠 李云琦 席莉莉 赵方园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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