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的保护条例明确,在不破坏红树林生态系统基本功能、不超出资源承载能力等前提下,可以依法利用红树林资源从事生产经营、观赏旅游等活动;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外的红树林地可以依法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或者进行规模化水产养殖;也可在规定的区域、时间和范围内采摘红树林果实。
今年出炉的首部红树林保护专项行动计划也提出,可在有效实施用途管制、不影响红树林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开展适度的林下科普体验、生态旅游以及生态养殖,经依法批准进行的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等活动。
“红树林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固碳储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同时红树林也是重要的自然资源。”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红树林资源利用必须始终坚持保护优先,各种利用活动要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
“合理利用红树林,只能是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在有效实施用途管制、不影响红树林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开展适度的林下科普体验、生态旅游、生态养殖等活动。”
其表示,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在红树林+生态养殖、生态旅游、生态教育等可持续利用技术和模式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在范航清看来,对红树林应该实行分类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要绝对保护,现有滩涂上已生长的也要保护,但对于在废弃虾塘、人工湿地内营造的红树林,应该区别对待,以合理利用为主。”
为了找出最恰当的可持续利用方法,范航清和团队创建了“地埋管道红树林原位生态养殖”模式。
他们通过小规模实验,实现在滩涂泥地下埋设管道配合沉箱养殖鱼类,滩涂泥地上正常生长红树林,林间海水中保育和增殖底栖动物。“在埋管、沉箱中养殖的是本地乌塘鳢,平均年产75公斤/亩,产值9000元/亩,相当于同面积红树林天然海产品价值的20倍以上。”范航清说。
2010年,范航清把目光投向我国东南沿海24万多公顷的虾塘。“经过多年养殖,这些虾塘严重退化,在有的地区过半没法继续使用,但这些虾塘中的一部分本身就是在砍伐红树林后开辟出来的。”
他想,只要利用广西这2万多公顷废弃虾塘的一半面积重新种上红树林,总面积就会比广西现有红树林还要多。
在他的蓝图里,这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红树林生态农场”。“废弃虾塘可以既造林又养殖,我们通过人工造林,栽培出全新的红树林生态系统,在其中科学实施分级养殖、循环利用、自然净化。”
范航清坦言,虽然已经过10年的探索,目前这一技术依然处于试验阶段,大规模的实践利用,还需要更多技术的支持和政策的保障。
但他从未想过放弃研究。“未来,红树林只有科学合理地利用并持续带来经济收益,才能得到永久保护,才不会被转变为农田、盐田、养殖塘、港口码头、临海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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