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单元由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戴昕教授主持。首先,台湾地区“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张永健研究员探讨了法系与比较法研究的关系,指出法系有助于预测法律特性。随后,澳门大学法学院朱琳琳高级导师讨论了澳门现行制度与网上博彩合同的订立问题。她指出,澳门民法典将博彩为一种合同,博彩合同的每一个类别与细节都要由政府规定,澳门现存民法典解释的方法不完善,需要专门立法再做规范。之后,北京大学法学院高薇副教授讨论了众包网上争议解决问题。她介绍了众包的优势和劣势、大众评审的发展轨迹和业务覆盖范围,分析了众包网上争议解决的价值及前景。最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韩伟副教授讨论了收购初创企业扼杀了何种竞争的问题。他指出,收购初创企业的背景涉及在线科技巨头的生态化布局、数据驱动型收购、预防性收购,在新形式下应该协调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鼓励创新。
第五单元由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彭錞助理教授主持。首先,台湾地区“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吴全峰副研究员探讨了人工智慧与生命伦理的关系,他指出要遵循自主原则、受益原则、正义原则、隐私原则来解决两者的规范性矛盾,应对挑战。随后,北京大学法学院刘银良教授讨论了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问题。他表示人工智能作品不具有确定的价值性与稀缺性,缺乏思想及情感或独创性,没有著作权保护的必要。之后,香港大学法学院刘雯婷讲师讨论了信息时代法学教育的转型问题,她强调学习者要从知识的接受者变成创造者,掌握创造知识的能力。
第六单元由台湾地区“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吴全峰副研究员主持。首先,台湾地区“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许家馨副研究员从比较宪法的角度分析了尊严、生命权与死刑的问题。他指出,死刑废除与限缩是世界潮流,要运用比例原则、必要性原则衡量死刑和生命权保护的关系。随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陈越峰教授讨论了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问题。他表示,政府数据开放正在扩大延伸,各方主体可以充分利用数据,但要遵循基本原则,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最后,北京大学法学院彭錞助理教授探讨了失信联合惩戒的合法性。他从形式合法性的角度,指出失信惩戒制度与既有规范存在相当高的契合度,但在实质合法性层面需要进行完善。
六个单元结束后,台湾地区“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副所长简资修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教授分别进行会议总结。他们表示,从本次研讨会中受益良多,希望以后能够继续保持联系,加强学术交流。
2019年海峡两岸暨港澳法律发展学术研讨会对“信息时代的法律与法学”进行了深入探讨,面对社会需要和前沿问题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为相互间学术发展搭建了有益的平台。
科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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